90年代的印地安人隊球迷,對於Albert Belle這個名字想必不陌生。生涯平均OPS+ 143,在1994年縮水球季的480個打席中打出OPS+ 197的成績,是1995年奪回美聯冠軍的那個暴力打線中的第四棒,同時成為史上第一個單季50支全壘打外加50支二壘安打的打者,不過也因為他的行事作風,而被人稱為棒球界的Mike Tyson。
Belle在1996年球季結束後成為自由球員,隨後與芝加哥白襪簽下5年55M的合約,成為大聯盟最高薪的球員,據信也是史上第一位年薪突破10M的大聯盟球員。
1998年球季,他的年薪與芝加哥小熊的Sammy Sosa並列大聯盟第四,前三名分別是波士頓紅襪的Pedro Martinez、亞特蘭大勇士的Greg Maddux以及從佛羅里達馬林魚轉隊到洛杉磯道奇的Gary Sheffield。由於Belle的合約中有一個條款,保證他是大聯盟最高薪球員,所以他引用這個條款要求白襪隊加薪,白襪隊拒絕之後,Belle成為自由球員,並且與巴爾的摩金鶯簽下5年65M的合約。
Belle在金鶯隊只打了2個球季,就因為臀部的退化性關節炎而宣布退休,不過金鶯隊還是把他留在球隊的40人名單中,這樣他們才能獲得保險公司理賠,支付Belle剩下的合約。
2006年又有Bagwell事件。2001年球季結束後,Jeff Bagwell與休士頓太空人續約5年,外加2007年球隊選擇權。他在2005年因為肩膀開刀,只出賽了39場123個打數,儘管Bagwell認為他還能打下去,不過球隊宣稱醫生認為他的狀況不適合繼續在場上打球,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並且在2006年3月中將他放上傷兵名單,不過保險公司拒絕。
Bagwell在2006年沒有出賽,一直都在傷兵名單中,球季結束後,球隊拒絕執行2007年的球隊選擇權,12月中,就在Bagwell宣布退休的同一天,太空人隊也宣布與保險公司達成付款協議。
從這兩個事件我們知道,大聯盟球隊會為所簽的合約投保。這類保險應該是屬於business overhead expense disability insurance(BOE),overhead expense是指營運必需,而無法直接產生收益的費用,球員合約就是屬於這一類。與一般個人投保的失能險不同,BOE不在於保護收入,對大聯盟球員來說也不需要失能險,因為他們簽的絕大部分都是保證合約,就算受傷了一樣是照領不誤。BOE是要保護企業維持營運,或在這段期間支付損失的費用,也就是讓球隊在球員受傷期間能用保險金支付薪水。
在保險業裡,運動員是屬於受傷風險相當高的族群,因此這類保險的保險費相當昂貴,舉例來說,在Bagwell的案例裡面,據說太空人隊一年要支付2.4M的保費,比大聯盟球員平均年薪還高。而隨著大聯盟球員薪資逐年提高,保費當然也越來越貴。
其他影響保費的條件包括了球員的年齡、守備位置、健康狀況等,年紀越大的球員,保費當然越貴。投手是最容易受傷的位置,保費也最貴。過去有傷病史的球員,代表他們更容易受傷或更容易舊傷復發,保費當然也更貴。
有幾個可以降低保費的方法,首先,保險公司不一定支付全部的薪水,大部分是50%或75%,一個年薪10M的球員,一旦受傷球季報銷,保險公司可能只要支付7.5M,其他部分就是球隊的自負額,自負額越高的,保費當然越低。
其次,還有等待期間(免責期)的規定,這個等待期間通常是45到90天,也就是說,一個球員上了傷兵名單45或90天之後,球隊才能申請理賠,而等待期間的薪水則由球隊自負,等待期間越長,保費也越低,近來甚至有球隊將等待期間延長到整個球季。
一般來說,因為保險金額龐大,通常只有較大型的保險公司有能力承保這類的合約,甚至一份球員合約由許多保險公司共同承保。而隨著球員年薪逐年升高,球隊也越來越難找到合適的保險契約。
另外有一種說法,從2003年開始,保險期限不再是整張合約的長度,而是2到3年,時間到了再重新洽談保險契約,這也是許多球隊選擇提供自由球員2到3年合約的主要原因。
幾乎每一支大聯盟球隊都會利用保險來降低球員受傷時,球隊所要承擔的風險,根據我收集到的資料,只有西雅圖水手不會為球員合約投保,因為根據他們的評估,要支付的保險費大於球員受傷時的損失,球隊有辦法自己承擔受傷的風險。
其餘大聯盟球隊利用保險的方式也不同,部分球隊會替所有合約投保,部分球隊只投保高價的資深球員合約。
印地安人隊在90年代首開風氣,與年輕球員提前簽下長約,用較便宜的價格換來未來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後前兩年服務,在這同時,他們也會為這些年輕球員的合約投保,這樣的哲學一直持續至今。
根據球隊副總經理Chris Antonetti的說法,保險絕對在印地安人隊的球隊經營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有沒有辦法得到合適的保險是他們在與自由球員簽約之前要考慮的因素之一,在與球員簽下長約之前,也都會先取得保險公司的報價。
[12月11日後記]洛杉磯道奇最近針對Mike Schmidt的保險向保險公司提出訴訟。
4 則留言:
您好,看了你這篇文章,其實我很好奇,MLB的球隊只會找特定大型保險公司承保嗎?是否有共保(共同保險條款)或是再保(複保險)之類的借此分散風險
大聯盟裡保險相關的東西,通常只有出大事的時候會被拿出來講,甚至連哪份合約有保險哪份合約沒有都不清楚。
以目前看到的資料,就是找大型的保險公司承保,也可能是好幾間共同承保,例如Bagwell的例子中,似乎就是共保的,至於複保險、再保險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
謝謝回應
你好,我對這方面很有興趣,不知你是否有相關資料可供我參考,英文文獻也行,或者是有其他相關的網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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