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

青棒菁英訓練營

印地安人的幾名小聯盟教練,在11月底12月初受邀來台,針對台灣高中球員辦了一個訓練營,主辦的包括職棒球員工會跟學生棒球聯盟等單位。訓練營總共8天的時間,第1天(11月29日)應該只是簡單的開訓跟互相認識,我沒有參加,印地安人教練群也都還沒到台中,正式的訓練課程是從第2天開始,而在第6、第7天則是讓球員們分成兩隊比賽。

這次的訓練營與以往其他單位辦的訓練營稍有不同,過去通常是針對單一項目,而這次印地安人辦的不僅包括打擊、投手、守備、跑壘,甚至還有請到防護員與體能教練,晚上也有安排一些室內課程。

這是Hitting Coordinator Bruce Fields,職位是coordinator的教練,是在小聯盟各隊巡迴指導的,所以中文姑且翻成巡迴打擊教練吧。他以前當過小聯盟球隊總教練,也在底特律老虎當過大聯盟層級的打擊教練,他應該是有2個兒子,大的叫Aaron,今年選秀第42輪被印地安人選上,這次也有來當助教,小的叫Daniel,去年第6輪被老虎選上。

這是2010年2A投手教練Greg Hibbard,球員時代在大聯盟拿過15勝,被西雅圖水手簽走之後就因為受傷結束而球員生涯。在印地安人小聯盟系統裡當過3A投手教練,不過一下子調到Hi-A,又升上2A,明年又要被調到SS-A去,據說都是有特別任務,要特別調教某些投手的,增菘瑋和李振昌都被他帶過。他的嗜好似乎是收集帽子,喜歡的食物可能是冰塊。

這是Baserunning Coordinator Gary Thurman,這次來也教外野守備,他也當過小聯盟球隊總教練,帶過陳鏞基。除了Thurman,今年去洲際盃我也遇到John McLaren,他們都對陳鏞基印象深刻,也對他一直受傷感到惋惜。

這是2A防護員Chad Wolfe,他會教一些基本的伸展動作,都是增菘瑋在幫他翻譯,不過老實說,這個我只有匆匆聽了一下。這次所有的課程都是同時在上,只是把球員分成不同組,同一時間上不同的課程。

這是體能教練Nelson Perez,他是用影片介紹一些重訓的方式。我也是只有匆匆聽過一、兩次,都聽到他在強調下半身的訓練。至於晚上的課程還有包括營養學、禁藥相關的教育、美日台職棒現況介紹、理財、運動經紀人制度等等,不過我只有去聽了陳俊秀跟林哲瑄介紹自己的經驗。

這是台中高農的張進德在打擊練習。

這是陳俊秀在打擊練習,旁邊的球員們應該看得很過癮。

陳俊秀手上拿這支叫Penny Bat,上面纏著50枚以上的1分錢硬幣,用來加重球棒的重量。其實這是一種廢物利用,比賽或練習時把球棒打斷了怎麼辦?用膠帶纏起來,順便加一些重量上去,平常就可以當作加重棒做揮棒練習。這次還帶了一根細細的棒子,叫Kinect,也就是這個

旅美一壘手三人組,投手守備練習用,還可以兼差二壘,笑果不錯。


李振昌和增菘瑋在接受訪問。

印地安人新成員,西苑高中畢業的林家慶,是力行的小學弟(亂攀關係 XD)。希望他多多加油,不只是球技,英文也要快學啊。

最後是一些文章連結:























2010年11月27日

自由球員的薪資仲裁釋疑

很久沒有更新網誌,原因很簡單,每天打了3、4000字以後,晚上回到家很懶得再打字。或許有部分朋友知道我目前的工作,在此也特地向大家道歉,每天總是會犯一些莫名其妙的離譜錯誤(有看過聖地牙膏教士嗎),我一直再加強自己校稿的專注力,設法改善這種錯誤的出現率,再次誠摯地向對於這些錯誤感到不耐煩的朋友們說聲對不起。

除了懶之外,我同時也覺得,目前資訊來源的管道相當多,似乎也不缺我這個沒什麼人會看的網誌。但卻沒有想到,資訊多的同時,不見得每個人都能辨別其正確性,這也是我再度更新網誌的原因之一。

過去常蒞臨敝網誌的老朋友想必知道,大聯盟中除了印地安人之外,大聯盟的各種制度也是我關心的重點之一。過去陸續寫了一些關於大聯盟制度的文章,主要是在於自己的記憶力不好,直接寫出來放在自己很快就能看到的地方也算方便,也希望能藉由將大部分英文規則翻譯成中文,讓更多朋友更瞭解大聯盟的運作。當然,大聯盟規則繁複,或許難免有一些讓人混淆的東西,最近正好看到一篇文章,裡面有一些或許不是那麼正確的資訊,所以在此提出來和大家分享。

文章的原文位於聯合新聞網,標題是〈薪資仲裁大限 洋基、遊騎兵大考驗〉,以下節錄其中部分的文句:

根據大聯盟和球員工會的勞資協議,每年球季結束後伊萊亞斯運動機構 (ESB) 會將自由球員依據表現分為A、B與未分類等三級,每個位置前 20%的球員為 A級自由球員,次 20%的球員為 B級自由球員,剩下的則為未分類的自由球員。

事實上Elias Sports Bureau並非針對自由球員評分,而是全部的球員,其中前20%指的是所有球員的前20%,而非僅自由球員,Type B的部分亦同。

此外,這裡也要提出一個常見的誤用。Elias Sports Bureau的球員評分都是球季結束後才會有正式版本公布,現在球季中偶爾會看到有所謂的更新,其實並非官方的數字,而是由《Detroit Tigers Thoughts》這個部落格的作者自己推測公式計算的,其結果與官方的版本,都會略有不同,也不能當作正式的數字來引用。

此外,在《ESPN》的player rating當中,也有Elias rating這個數字,但也與用來為球員分級的數字不同。

如果球團針對旗下的A級自由球員提出薪資仲裁但是球員拒絕並與其他隊伍簽約,舊東家可以自新東家獲得一個首輪選秀權,以及一個介於首輪及第二輪的補償性選 秀權 (俗稱三明治選秀權),如果損失 B級自由球員以及沒有提出薪資仲裁的 A級球員,則僅能獲得一個補償性選秀權,損失未分類自由球員則沒有任何的補償。
事實上,目前的規則下,提出薪資仲裁的唯一目的是獲得選秀權補償,也唯有提出薪資仲裁,才能獲得選秀權補償。今年雖然自由球員相關規則略有修改,部分重要日期提前,但並未改變補償的方式。因此這段文字中提到「沒有提出薪資仲裁的A級球員,則僅能獲得一個補償性選秀權」是錯誤的,唯有提出薪資仲裁,才能獲得選秀權補償。

乍看之下球團似乎一定要提出薪資仲裁才划算,但是如果對方接受薪資仲裁的提議,球團則必須與球員至少簽下一年且薪水不得少於前一年薪資 80%的合約,如果該球員前一年的薪資很高但是表現有走下坡的疑慮,或者球團有意願以較低的價碼續約,這時是否應該提出薪資仲裁就是對球團棒球智慧的一種 考驗了。
我在這個網誌中似乎沒有提到過,事實上,針對自由球員的薪資仲裁,是沒有最大減薪幅度的限制,也就是說並不受前一年的80%或2年前的70%的限制。當然,原則上就算薪水降低也不會減太多。

以下作者推測是否球隊提出薪資仲裁的部分,在此略過。簡單的說,由於提出薪資仲裁是為了補償選秀權,所以在決定是否對自由球員提出薪資仲裁時,球隊考量的是值不值得為了可能獲得的選秀權,冒著球員可能接受的風險(包括影響球隊組成、薪資負擔等等),對球員提出薪資仲裁。

而國人關注的華盛頓國民隊,根據報導 A級自由球員的強打者鄧恩可能即將加盟底特律老虎隊,至於「台灣之光」王建民明年是否會留在國民隊呢?明天薪資仲裁大限前國民隊是否提出仲裁即可看出端 倪,如果國民隊提出薪資仲裁建仔應該毫不猶豫的接受,再慢慢商談合約細節,如果國民隊拒絕提出仲裁,那麼建仔想確定明年的落腳處可能就得再多等等了。
這一段則是把自由球員的薪資仲裁跟年資不到6年球員的薪資仲裁搞混了。自由球員的薪資仲裁是由球隊提出,目前提出的最後期限是11月23日午夜,球員則有7天的時間選擇是否接受。

而年資不到6年的球員,球隊依然握有控制權。王建民就是年資未滿6年的球員,並非自由球員。以王建民為例,國民會在12月2日的期限前,決定是否與王建民續約,屆時若國民選擇tender contract (一般中文也會說續約,但是此時並未確定薪資),那麼國民會先提出來年合約,接下來雙方可以談。如果王建民對國民提出的合約不滿意,可以在明年1月5日到15日提出薪資仲裁的要求,接下來就是走這套薪資仲裁流程,上述與自由球員薪資仲裁略有不同,別混淆了。

前一陣子找到了2008年版的大聯盟規則,如果有空的話,會設法稍微介紹一些過去沒有提過的東西,與各位朋友分享。當然,又要再一次說,希望能有時間更新這個部落格的文章。